第64章(1 / 7)
盛林野的声线依旧很低,“喜欢弹吗?”
“挺喜欢的。”
她没什么兴趣爱好,那时候弹琴是她唯一擅长的,最开始因为是陶父眼看她越来越野,所以逼着她去学钢琴,她有这方面的天赋,当时琴行里的学生中,她学得最好,后来弹着弹着,不知不觉中就喜欢上了。
盛林野微侧过头,将她脸颊边的碎发拨到她耳后,又问:“想开一间琴行吗?”
今晚他的问题都有些莫名,陶奚时不解地看着他,“为什么这么问?”
“阿时。”盛林野先喊了一声她的名字,看着她的目光浸满了温柔,能腻死人,他说:“我希望你能在有限的生命里,肆意妄为地做自己喜欢的事。”
过去他总觉得人生无趣至极,直到遇见她,就好像找到了生命的意义,每一刻的光阴都不愿意虚度,想要将这不完美人生过得有意义一点,再有意义一点。
更想让她过得开心自由,能一直做自己喜欢的事,做任何事都不要有所顾忌,随心所欲就好。
……
陶奚时听明白了他的意思,就是想花钱让她爱做什么就做什么,她弯着嘴角笑了笑,很清浅的笑,语气倒是认真,“可是,我现在最喜欢做的事,就是一直陪着你。”
每一个字都像抹了蜜一样甜,结合起来就是世界上最动听的情话,谁听了能不动容?
她笑得很好看,熠熠生辉,“你能回来真的太好了,这可能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,再也不会有比这更让我感动的事了。”
“你刚走的时候,我每天都在想着你什么时候回来呢,但是啊,我做错了事,你这样惩罚我也是应该的,我甚至做好了你一辈子不会回来的打算。”
“幸好你回来了,还愿意不计前嫌地继续包容我,对我这么好,其实有时候看你,觉得你变了很多,这三年在你身上留下的痕迹有点重,某些方面你就像变了个人似的,可是你对我,却是一如既往的好。”
陶奚时觉得自己讲的语无伦次,抓不到重点,不知道他能不能听懂,她想说的很多,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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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挺喜欢的。”
她没什么兴趣爱好,那时候弹琴是她唯一擅长的,最开始因为是陶父眼看她越来越野,所以逼着她去学钢琴,她有这方面的天赋,当时琴行里的学生中,她学得最好,后来弹着弹着,不知不觉中就喜欢上了。
盛林野微侧过头,将她脸颊边的碎发拨到她耳后,又问:“想开一间琴行吗?”
今晚他的问题都有些莫名,陶奚时不解地看着他,“为什么这么问?”
“阿时。”盛林野先喊了一声她的名字,看着她的目光浸满了温柔,能腻死人,他说:“我希望你能在有限的生命里,肆意妄为地做自己喜欢的事。”
过去他总觉得人生无趣至极,直到遇见她,就好像找到了生命的意义,每一刻的光阴都不愿意虚度,想要将这不完美人生过得有意义一点,再有意义一点。
更想让她过得开心自由,能一直做自己喜欢的事,做任何事都不要有所顾忌,随心所欲就好。
……
陶奚时听明白了他的意思,就是想花钱让她爱做什么就做什么,她弯着嘴角笑了笑,很清浅的笑,语气倒是认真,“可是,我现在最喜欢做的事,就是一直陪着你。”
每一个字都像抹了蜜一样甜,结合起来就是世界上最动听的情话,谁听了能不动容?
她笑得很好看,熠熠生辉,“你能回来真的太好了,这可能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,再也不会有比这更让我感动的事了。”
“你刚走的时候,我每天都在想着你什么时候回来呢,但是啊,我做错了事,你这样惩罚我也是应该的,我甚至做好了你一辈子不会回来的打算。”
“幸好你回来了,还愿意不计前嫌地继续包容我,对我这么好,其实有时候看你,觉得你变了很多,这三年在你身上留下的痕迹有点重,某些方面你就像变了个人似的,可是你对我,却是一如既往的好。”
陶奚时觉得自己讲的语无伦次,抓不到重点,不知道他能不能听懂,她想说的很多,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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