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章(6 / 7)
天下人皆以自作聪明为能,故一国一家皆求之于才能,乃至天下皆以聪明肆情纵欲,失去天良真诚之朴,故生欺上瞒下之恶念,妄作娇伪之风日盛,民心日诈,正气日薄,君民皆不务真诚,上下并行诡计,此便是所以“民之难治”的根本所在。
【故以智治国,国之贼;不以智治国,国之福。知此两者,亦楷式。】
“以智治国国之贼”,“贼”者,泛指危害国家民族利益的人与事,如国贼、民贼、奸贼等。并非今人所理解的盗贼之贼字。以智治国,必然远离道德,以智识诈巧施政,以权谋私,妄作福威,此即是“国之贼”。经中“以智治国,国之贼”,正是指用聪明邪智治国,是巧伪的私智。此等智用之于纲纪,则纲纪必乱;用之于伦理,伦理则必乖;用之于家国天下,犹如披麻救火,反遭其殃。又好似毒汤止渴,反受其害。所以太上称为“国之贼”,以此警示后世的治国者。
“以智治国国之贼”,主要是说用有为治国的害处。虽然治国者足智多谋,用心良苦,出于好意,但因自身缺乏道德,不能施以无为之治。其结果只能是愈治离道愈远,民德愈来愈失,这是以有为治国不可避免的弊端,必然是害国害民,故曰“国之贼”。
“不以智治国国之福”,高明的治国者,当以无为无事而施政,不用智巧,施以德治,使民心淳朴,复归于道。安其居,乐其业,甘其食,美其衣。不被俗尘所染,不为私欲烦恼,心身康泰,安享福乐。上不以私智扰于民,不用机巧乱于政,天下共乐于太平,朝野相忘于无事,此乃国之福也。文中所言“不以智治国,国之福”,盖是此义。
“知此两者,亦楷式”,世人不知“国之贼”、“国之福”这两者的本质差异,所以不知怎样是造福国家?怎样是有害国家?若能知此两者,则应当去其“为贼于国”,而法于“为福于国”。凡是明白此理者,就不会用有为去扰民,不以巧智施于民。而是以道为根,以德为本,以德化民,从心性这个根本上教化人民,造福人民,这才是天下之楷模。如果放弃德治,轻视精神文明,仅以物质利益满足于民的暂时需要,使人心愈坏,贪图享受日甚,不讲做人品德,那必然是诱人欲壑难平,盗贼之心滋生,社会盗贼四起,违法败度,社会风气亦必随之而坏。人心诈伪日起,崇尚才华聪明,本性天真被凿丧,既损性,又害命。人身心内的阴贼也必施虐,导致疾病灾患,这不是“贼民”是什么?
“十年树木,百年树人”。治国者的天职就是以德施治,对人民进行道德教育,使民德化归道,这是对人民的最大爱心,是国家最大之福。有为之治,看起来是在为民造福,实际上从根本上、从长远利益来看,却是害了人的本性命根,这才是国之最大不利,民心最大之害。因此,有为之治,绝非治国的“楷式”,绝非治国的良策。
“知此两者”,是指“以智治国国之贼,不以智治国国之福”。“楷”是言法,“式”是言则。“以楷式”,是指“不以智治国”,而是以无为之德化民,这是造福人民的根本,其中内涵着甚深的天理,常人往往难以认同。这不仅是治国的法式,也是修真者治心治身的法式,故曰“知此两者,亦楷式。”
【常知楷式,是谓玄德。玄德深矣、远矣,与物反矣,然后乃至大顺。】
“常知楷式,是谓玄德”,用智与不用智两种模式,不但治国治天下者当知,即使做一个人,待人处世,一切大小之事,一切可否之宜,若能常知此两者,并能以此作为行为的楷式。真能做到头头入妙,事事天然,念兹在兹(zi),须臾不离,便是至诚无妄之“玄德”。
“玄德深矣远矣,与物反矣”,玄德就是至高无上、玄妙至极、世人不可知的一种大德。太极之实理,就是自然真常之道,所以称为“玄德”。“玄德”无名相可指,无端倪可见,故称之为“玄”。
玄德是最符合道性之德,是高级全息生命体在高维空间或微观世间作功,作用于显态世界,而产生的一种德象真善,是德性与玄体相结合的体现。这些不被常人所知,却又能自觉或非自觉地做大善事、大好事,即谓之“玄德”。
德有真德、显德、阴德。显德者具有外显之特点,即做善事时,别人目可见、耳可闻,且能得到别人物质或口头的感谢,使显隐能量场发生等价交换。此种德不利于“积行累功,舍多得少,得于玄态”的原则,故亦称为“浅德”。
所谓“阴德”,是德心与德行相结合,靠肉身才能完成的德。这种德的特点是施恩不图报,行善不留名,别人不知不见,受益而不能谢,这是接近于道的一种德行,故谓之“阴德”或“深德”。此类德行是步入玄德的基础和阶梯,虽不能完全符合道性,但亦是一种接近于道的表现形式。
凡德之小者,手可以指,口可以言。人不能知,手不可指,口不得言的德行,为之远、为之深。故太上以德之深、远、隐,而言“玄德”之实,深赞“玄德”之妙。世人多以物质的华表为美,而玄德却是敛华就实。人与物都是以用智为能,而玄德却是去智若愚。人与物皆以徇利为快,而玄德却不生利欲之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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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故以智治国,国之贼;不以智治国,国之福。知此两者,亦楷式。】
“以智治国国之贼”,“贼”者,泛指危害国家民族利益的人与事,如国贼、民贼、奸贼等。并非今人所理解的盗贼之贼字。以智治国,必然远离道德,以智识诈巧施政,以权谋私,妄作福威,此即是“国之贼”。经中“以智治国,国之贼”,正是指用聪明邪智治国,是巧伪的私智。此等智用之于纲纪,则纲纪必乱;用之于伦理,伦理则必乖;用之于家国天下,犹如披麻救火,反遭其殃。又好似毒汤止渴,反受其害。所以太上称为“国之贼”,以此警示后世的治国者。
“以智治国国之贼”,主要是说用有为治国的害处。虽然治国者足智多谋,用心良苦,出于好意,但因自身缺乏道德,不能施以无为之治。其结果只能是愈治离道愈远,民德愈来愈失,这是以有为治国不可避免的弊端,必然是害国害民,故曰“国之贼”。
“不以智治国国之福”,高明的治国者,当以无为无事而施政,不用智巧,施以德治,使民心淳朴,复归于道。安其居,乐其业,甘其食,美其衣。不被俗尘所染,不为私欲烦恼,心身康泰,安享福乐。上不以私智扰于民,不用机巧乱于政,天下共乐于太平,朝野相忘于无事,此乃国之福也。文中所言“不以智治国,国之福”,盖是此义。
“知此两者,亦楷式”,世人不知“国之贼”、“国之福”这两者的本质差异,所以不知怎样是造福国家?怎样是有害国家?若能知此两者,则应当去其“为贼于国”,而法于“为福于国”。凡是明白此理者,就不会用有为去扰民,不以巧智施于民。而是以道为根,以德为本,以德化民,从心性这个根本上教化人民,造福人民,这才是天下之楷模。如果放弃德治,轻视精神文明,仅以物质利益满足于民的暂时需要,使人心愈坏,贪图享受日甚,不讲做人品德,那必然是诱人欲壑难平,盗贼之心滋生,社会盗贼四起,违法败度,社会风气亦必随之而坏。人心诈伪日起,崇尚才华聪明,本性天真被凿丧,既损性,又害命。人身心内的阴贼也必施虐,导致疾病灾患,这不是“贼民”是什么?
“十年树木,百年树人”。治国者的天职就是以德施治,对人民进行道德教育,使民德化归道,这是对人民的最大爱心,是国家最大之福。有为之治,看起来是在为民造福,实际上从根本上、从长远利益来看,却是害了人的本性命根,这才是国之最大不利,民心最大之害。因此,有为之治,绝非治国的“楷式”,绝非治国的良策。
“知此两者”,是指“以智治国国之贼,不以智治国国之福”。“楷”是言法,“式”是言则。“以楷式”,是指“不以智治国”,而是以无为之德化民,这是造福人民的根本,其中内涵着甚深的天理,常人往往难以认同。这不仅是治国的法式,也是修真者治心治身的法式,故曰“知此两者,亦楷式。”
【常知楷式,是谓玄德。玄德深矣、远矣,与物反矣,然后乃至大顺。】
“常知楷式,是谓玄德”,用智与不用智两种模式,不但治国治天下者当知,即使做一个人,待人处世,一切大小之事,一切可否之宜,若能常知此两者,并能以此作为行为的楷式。真能做到头头入妙,事事天然,念兹在兹(zi),须臾不离,便是至诚无妄之“玄德”。
“玄德深矣远矣,与物反矣”,玄德就是至高无上、玄妙至极、世人不可知的一种大德。太极之实理,就是自然真常之道,所以称为“玄德”。“玄德”无名相可指,无端倪可见,故称之为“玄”。
玄德是最符合道性之德,是高级全息生命体在高维空间或微观世间作功,作用于显态世界,而产生的一种德象真善,是德性与玄体相结合的体现。这些不被常人所知,却又能自觉或非自觉地做大善事、大好事,即谓之“玄德”。
德有真德、显德、阴德。显德者具有外显之特点,即做善事时,别人目可见、耳可闻,且能得到别人物质或口头的感谢,使显隐能量场发生等价交换。此种德不利于“积行累功,舍多得少,得于玄态”的原则,故亦称为“浅德”。
所谓“阴德”,是德心与德行相结合,靠肉身才能完成的德。这种德的特点是施恩不图报,行善不留名,别人不知不见,受益而不能谢,这是接近于道的一种德行,故谓之“阴德”或“深德”。此类德行是步入玄德的基础和阶梯,虽不能完全符合道性,但亦是一种接近于道的表现形式。
凡德之小者,手可以指,口可以言。人不能知,手不可指,口不得言的德行,为之远、为之深。故太上以德之深、远、隐,而言“玄德”之实,深赞“玄德”之妙。世人多以物质的华表为美,而玄德却是敛华就实。人与物都是以用智为能,而玄德却是去智若愚。人与物皆以徇利为快,而玄德却不生利欲之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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