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5章(1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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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损私心妄欲的功夫,是一个不间断的过程,要损到无可损、无可得之境,才能得清静之妙,入于自然无为之道。这好比磨棱合缝,磨之又磨,磨到无可再磨时,功夫方为到家。又如锄草除根,锄之又锄,锄到无可再锄处,虽欲锄之,则无草再锄了。此等工夫,可忘者无不忘,可去者无不去,可了者无不了,可弃者无不弃;忘之又忘,去之又去,弃之又弃;清静中更求清静,无为中更有无为。

  到此天地,人欲去尽,天理纯真,性静如琉璃,灵台无污染;心清似明镜,未有半点尘翳(yi起障蔽作用的东西)。本体光明,真心自在,本来之面目,方可显露;无极之真人,始见金容。其无为之妙,如无极大道之无形,如太虚之不动。身心内外,无时不在无为之中。到此境界,天地万物,无物不是无为之道,无欠无余,无增无减,无凡无圣,无有无无。到此天地,损无可损,益无可益,法性内外,浑然都是清静之理;有为与无为浑然一体,无中有有,有中有无;天地人物,全然都是无为之道。

  太上见世人根器有顿渐之不同,尘染有轻重之不一;为学为道,有浅深之不等。恐其一旦难入清静无为之道,故设渐次之法,教人渐次循序而损之。修损之又损之道,犹如人食甘蔗,食一节、少一节,吃尽丢尽,终返于无。果能会此“损之又损”之道,自性中清静无为,自然物欲不能污坏我之真性;在滚滚红尘中,自能一尘不染。故曰“损之又损,以至于无为”。

  【无为而无不为矣。】

  上句所说的“损之又损,以至于无为”。这个“无为”之妙,并非是土石块那么僵硬的无为,而是动中有静,静中有动,虚中有实,实中有虚,虚实相通之无为;乃是空中有色,色中有空之无为;乃是有中有无,无中有有,有无结合之无为。其无为不言而信,不行而至,不疾而速,不为而成,此即是“清静自然之道”也。

  清静自然之道虽云“无为”,但其所生发之万物却昭然显著,神乎其神,妙乎其妙,则又“无为而无不为”。例如天不言而四时行,日月运行不息,此乃天道之“无为而无不为”;地不动,而万物依时而生,此乃是地道的“无为而无不为”。人若能得此无为而无不为之理,效天法地,天地之全德,就在我性分之中,万物之造化,具在我身心之内。未尝不能与天地同其“无为”,未尝不能与天地同其“无不为”。则我之“无为”,未尝不是天地之“无为”,我之“无不为”,未尝不是天地之“无不为”。求之于性,性理完全;问之于心,心德了明;修之于身,身无不修;齐之于家,家无不齐;治之于国,国无不治;平之于天下,天下无不平矣。故曰“无为而无不为”。

  今日修行之人,果能反省克己,修心消业,损之又损,损去后天妄思妄欲,复归先天无思无欲,向父母未生前求实际,从五行不到处觅宗根;知无名天地之始,守有名万物之母。如此,则“无为”之中,自有天地善应不测之妙;“无不为”之中,自有与万物感而遂通之机。动中之静,未尝不是“无为”;静中之动,未尝不是“无不为”。“为”到此等天地,我之心即天地之心;我之体,即天地之体。修道至此,自然神妙莫测,变化无方;聚时则有,散时则无;欲一则一,欲万得万;日月星辰,随我运转;风云雷雨,运于掌间。我与天地自然合一,“阴阳在乎手,变化由乎心”。则天地之造化,未尝不由乎我!

  看经者至此,当深会其义。

  【故取天下者,常以无事,及其有事,不足以取天下。】

  “故取天下者,常以无事”,“取”,即是治,摄化的意思。并非心欲得、力所取之意。若以“取而欲得”解义,就是大失经文本旨。上文所言“损之又损,至于无为”,可知为道者,若不得“无为”之理,即不能有“日损”之妙。为学者若不得“无为”之理,不能有“日益”之学。“损”者,就是以无为之理,取之于道;“益”者,则是以无为之理,取之于学。为道为学,尚且以无为而“取”;以有为取之一物,尚且不能久得,更何况于取天下,岂可不无为乎!

  “常以无事”。“无事”就是无为的意思。古之取天下者,只是无为盛,而人心自归。德无为自化,清静自正,故曰“取天下常以无事”。若以有为去取,必是“为者败之,执者失之”。

  古之善治天下者,皆是行损之道,不劳民力,不耗民财,不重刑罚,不专政令,惟以无为化民,惟知行无事之治。天下既入无为之化,百姓之心德完全,天下之性理全备,百姓心安理得,天下太平无事,此便是“善取天下者”。行此损之道,就是“取天下常以无事”。假若不肯损之又损,或劳民力,或耗民财,或重刑罚,或专政令,以“有事”“有为”之权术治天下,则百姓未有不离心离德而去者。由此可知,若不能以无为之德化天下,天下必不能得。究其原因,盖是不肯行损之又损之道。不以无为之德化民,民之事必多,国之事必烦。此皆是不能善治天下,以有事有为治国之害。故曰“及其有事,不足以取天下。”

  “天下无事”者,是指“损”之道;“天下有事者”,是指“益”之道。文中言“善取天下”者,就是取天下无事之“损”道;言“不足以取天下”者,乃是不取“天下有事”之“益”道。天下若不以“损之又损”之道而治之,不以道德教民去私立公,不树立道德正气,只与民以物质利益,则必德风日下,人心日私,民风不正,国事日烦,政令日多,日益日迷。有事之益,终成有事之损,其结果适得其反。

  学道之人,当深悟“损”之理。果能知此妙义,依而损之,除情去欲,舍妄归真。观破世事如梦幻,将是非人我,损之又损;把酒色财气去之又去。损到无善无恶,无是无非,七情六欲俱无;情欲既断,是非俱忘,一念纯真,德与道合,至于无为。虽已无为,任万物之自为,即是“无不为”。至此,五气朝元,污泥中自然莲花显现;三心归一,腊月天自然雪梅争春。损之日久,损到自然纯熟之时,不必操存,而人欲自净,天理自真。满腹腔内,尽是一片光明境界,法性中惟有一个太极常存。我身中之天下,无不可取;我性中之天下,无不可治。

  【本章说解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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