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3章(2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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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正统十三年(1448年)于谦五十一岁,佐兵部尚书邝埜经画军务,奏遣兵将,镇压福建邓茂七、浙江叶宗留起事。于谦母丧,复恳守制,朝廷以边事紧张,不许。于谦于丧事完毕后返部理事。

  正统十四年(1449年)也先入寇,英宗听信王振之言,御驾亲征,土木堡一役,明军溃败,英宗被俘。京师大震,有迁都南京之议,于谦力加阻止,决定战守。九月初六,郕王朱祁钰即皇帝位,是为明景帝,又称明代宗。以明年为景泰元年,遥尊英宗为太上皇。瓦剌首领也先挟英宗大举入犯攻北京,京城告急,景帝亟诏各地诸王遣兵入卫京师,命兵部尚书于谦提督诸营,将士皆受其节制,都指挥使以下不听从命令者可以先斩后报。于谦保卫北京,也先溃退,拥英宗北逃。京师之围遂解。

  景泰元年(1450年)八月十五日,英宗还京,百官于安定门迎接。景帝迎拜英宗于东安门,又送英宗至南宫,大赦天下。

  景泰三年(1452年)五月,皇太子朱见深(明英宗子)被废,立皇子朱见济(明景帝子)为皇太子。加于谦为少保,兼太子太傅。

  景泰四年(1453年)石亨举荐于谦子冕为府军前卫副千户。于谦恳辞:“决不敢以子滥功。”仍不获准。回家勉励儿子“砥砺名节”,不辜负朝廷奖勉之意。十一月,皇太子朱见济亡故。于谦一品秩任期届满,例封四代。

  景泰五年(1454年)时序失和,雨雪不降,有灾异象。于谦数次上疏请求罢职,景帝再三挽留。御史钟同、礼部郎中章纶请求复立沂王为太子,景帝怒而收捕钟、章二人。于谦请求解除兵权,告归田里,又不允准。

  景泰六年(1455年)于谦五十八岁,所居仅蔽风雨,景帝赐给房屋,恳辞不允,仅将平日所赐袍带、金帛、图书、盔甲之类移入,以封条贴于门上,仍居旧庐。

  景泰七年(1456年)于谦勤于王事,自奉又过于俭约,身体亏损,风痰疾作。帝迫太监兴安、舒良看视,又追太医董宿视疾。病少,于谦多次请求罢职归乡,仍不获准。景帝特降手敕谕留,可免朝参。十二月,景帝病重,于谦同百官问安于午门外。同御医董宿进宫问疾。

  景泰八年、天顺元年(1457年)春正月,景帝病重而储位未定,中外忧惧。正月十七日,徐有贞、石亨等迎英宗复位。正月二十一日,英宗告即位于宗庙陵寝。下诏大赦天下。改景泰八年为天顺元年。当日即命徐有贞以原官兼学士,入内阁参预机务,次日,加兵部尚书。不久又以夺门之功,封石亨忠国公,张軏为太平候,张輗文安伯,杨善兴济伯,曹吉祥之嗣子曹钦都督同知。逮捕于谦和大学士王文下狱,诬以迎立外藩之罪,正月二十三日遇害。临刑时,于谦神色不变,口占辞世诗一章,从容就义,年六十岁。抄没,家无余资。二月初一,废景泰帝仍为郕王,迁之西内。贬生母皇太后吴氏复为宣庙贤妃,废后汪氏复为郕王妃,削孝肃皇后杭氏谥号,皆称孙太后制行之。二月十九日,郕王死,诏丧葬悉依亲王例。毁所营寿陵,葬之西山,谥曰“戾”,以其后宫唐氏等殉葬。三月初六,英宗复立沂王朱见深为皇太子。

  天顺三年(1459年)石彪谋镇大同,明英宗觉其诈,以罪下狱。十月,英宗罢石亨之职,绝朝参。石亨败。

  天顺四年(1460年)正月二十四日,锦衣卫指挥同知逯杲等奏石亨怨望益甚,与其从孙石浚制造妖言。而且蓄养无赖,专伺朝廷动静,不轨之迹已著。廷臣皆言不可轻宥,乃下石亨于诏狱。从“谋叛律”应斩,籍其家。二月十六日,石亨瘐死狱中,英宗命革“夺门”功,穷治石亨党羽,由石亨而得官的尽行罢黜,朝署一新。

  天顺五年(1461年)七月初二,太监曹吉祥反失败,其家无论大小尽诛。

  天顺八年(1464年)正月十七日,明英宗朱祁镇死于乾清宫,年三十八岁。临死罢宫妃殉葬。上尊谥睿皇帝,庙号英宗,葬裕陵。正月二十一日,皇太子朱见深正式即皇帝位,是为明宪宗,时年十八岁。大赦天下,以翌年为成化元年。宪宗即位后不久,为于谦平反,赦免于氏家人。于谦子于冕任兵部员外郎,上疏申诉,宪宗遂恢复于谦官职,赐祭。于谦婿朱骥再度出任锦衣卫长官。明孝宗弘治二年(1489年),进于谦光禄大夫、柱国、太傅,谥号肃愍,赐在墓建祠堂,题为“旌功”。万历中,改谥忠肃。

  塞北穷冬候,无风也自寒

  ——蒙古大事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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