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9章(5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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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许宵知道,霍令仪并不喜欢他,毕竟,他只是一个不能入仕,没有实权的许家嫡长子,而她一个高高在上的公主,本来应该能有更好的选择。

  可是许宵真的好喜欢她,每当见到她,他的心就会扑通扑通狂跳,眼神舍不得从她身上移开,甚至听她的喋喋不休的唠叨和抱怨,他都觉得是一种享受。

  许宵觉得,霍令仪或许是他这辈子枯燥生涯中唯一的幸运了,他想尽一切办法,只想让她的目光在自己身上停留的久一点。

  为此,他陪她穿梭在大街小巷,做了许多许家嫡长子不该做的事。

  他知道自己做的努力没有白费,她的目光渐渐在他的身上停留,越来越长,许宵相信,只要自己坚持下去,她迟早有一天,会像自己喜欢她一样的喜欢自己。

  在大庆民间的风俗中,男子若是真心求娶一个女子,就会亲手打一对大雁,当做聘礼,送到女方手里。

  大庆皇族中并没有这种说法,可是许宵觉得,若是她能收到自己打的大雁,一定会非常开心。

  作为许家的嫡长子,他不仅精通文墨,骑射也有所涉猎,在婚礼前一月,他向她辞行,前去城外的秦凤山打猎,他大雁她,会带着最大最肥的大雁回来。

  可惜,他食言了。

  他所骑的骏马在山里突然间发狂,在山里横冲直撞,在被甩下马背的那一瞬间,他的脑海里浮现的只有她明艳的笑脸。

  那一瞬间,他多希望她还像当初那样,不喜欢他,甚至讨厌他,或许那样,她也不会伤心了吧。

  *******

  等许宵恢复意识的时候,他不再是许家的嫡长子,反而成为了驻守黔西的镇西小将军,楼家军少主,那个凶名在外的楼枭。

  许宵对着镜子,即便已经附身在楼枭身上一段日子,他还是会被现在这张脸吓到。一条深红色的疤痕,从右侧额头穿过鼻梁骨,一直到左耳耳际,将他的脸划分成两半,那条疤痕缝的歪歪扭扭的,像一条丑陋的蜈蚣,盘踞在他脸上。

  许宵试着咧了咧嘴,露出一副和善的表情,除了让自己的面目更加扭曲之外,没有任何改善。他摸了摸自己的脸,如果以这副面貌出现在她面前的话,恐怕会吓到她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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