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1章(2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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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一群人簇拥着明芝进来。季老板有枪有人有钱,和她做朋友好过做对手,因此她的朋友不比她的敌人少,商会的年终聚餐正是培养感情的时候。

  宝生不喜欢这种场合,跟着明芝来的是李阿冬。他身量还没完全长成,但穿上西装已经很像样,俊秀,斯文,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哪家的富贵子弟,根本猜不到他的外号叫疯狗-有回他杀红眼,一个砍翻七个,差点把赶来救援的小吴老板也砍了。

  吃过饭,大佬们约好了下一场活动,也有诚意邀明芝的,被她推却,“改日一定要聚,今天还有事。”

  吴宝生在门外车里等她,他们得连夜赶回梅城,季老太太身体不太好,想见她一面。

  明芝在席上喝了两盅酒,热烘烘有些上脸,闷得心突突跳。她把车窗下了一半,寒风卷着雨点子冲进来,激得宝生打了个喷嚏。他摇头晃脑甩掉剩余的痒意,“姐,你认识路吗?”

  报信人下午摸上门的,愣头青一样,说完就要接二小姐回家-太太和大小姐吩咐务必尽快赶回去。明芝那时在写年礼单子,听了也不生气,把笔一搁,抬抬下巴让宝生把人“请”出去。

  报信人拍门刚嚷嚷,旁边有人拉开他,季老板前几天刚亲自动手收拾了一个不知好歹的小子,你这乡下来的小伙子别呆头呆脑找死。黄包车车夫说是非说得口沫横飞,把报信人扯到巷角,“季老板可不是普通女人-”

  青皮混混不服季老板的管,跟上来想比划比划。

  其实不过欺她是女人。

  看热闹的不敢凑太近,但远远站了起来盯着,都以为她会叫手下的两大金刚,宝生或者阿冬上场。这两位也是杀星,出了名的下手重。谁知季老板笑笑,大衣扔给小吴老板,围观的人还没看清,青皮混混已经被打成血葫芦。按帮忙抬人的医馆伙计说,肋骨全碎了戳穿肺,起码得在床上养个一年半载。

  季老板讲了,医药费她来,狗命不值钱她不要。当然,如果谁真心不想活,她也不介意送一程。

  报信人是季家老管家的儿子,替季先生开了五年车,也接送过小姐们,哪晓得不声不响的二小姐数年不见,眼睛一眨小母鸡变老鹰。听是听过传闻,然而谁会当真呢,大小姐再厉害样样生意都管,不仍是娇滴滴的大小姐,二小姐还能强过大小姐?

  正在发呆,车夫推一推他,呶嘴叫他看,小吴老板出门。

  只见刚才的粗壮少年被一群彪形大汉簇拥着上了车,个个腰里鼓鼓囊囊揣了家伙。车夫压低声音,“年前地盘还得变一变,”他竖了竖大拇指,“季老板这是能人哪。”说时见到吴宝生向这边瞄了一眼,车夫赶紧抓下帽子,低头弯腰行礼,“吴老板好。”

  报信人只觉得吴宝生目光在自己身上停了一瞬,那感觉跟被野兽盯上似的,浑身不自在。幸好车子发动,那帮人全出动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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