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章(2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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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为什么这么说?因为据我了解,容金珍包括701人使用的笔记本都是单位统一下发的,大小有三种,分别是大32开、小32开和64开;样式有塑料封皮和硬牛皮纸封皮两种,塑料封皮又分红色和蓝色两种。据说容金珍有点迷信蓝色,使用的都是同一样式的笔记本:蓝色塑料封皮,小32开。我见过这种笔记本的原件(空白的),扉页上方和下方分别有绝密和注意上交不得遗失的字样,是用印章盖上去的,印泥是红色的,中间有三行印刷体,如下:

  编  号

  代  号

  使用时间

  编号指的是笔记本在册的流水号,使用时间指的是笔记本从领取到上交的时间,代号相当于使用人的姓名,像容金珍的代号是5603k,外行人看不出任何名堂,但内行人一看就知道,他是哪一年加入701的——1956年;在哪个部门工作——破译处;中间的“03”道明他是破译处该年进的第三人。此外,里面每一页纸上都还打了绝密字样和页码号,绝密字样在右上方,页码号在右下方,都是用红色印章盖上去的。

  但我注意到,小翟给我的复印件,里面每一页上的绝密字样和页码号都已被处理掉。我想,处理掉绝密字样是可以理解的,因为它既然为我所有,就不该是绝密的。可为什么要处理掉页码号?开始我不明白,后来我数总页数,发现只有72页,似乎就明白了。因为,据我所知,这种笔记本总共有99页,就是说,小翟给我的复印件是不完整的。对此,小翟向我作了两点解释:一是笔记本本来就没有用完,有十几页的空页;二是有些东西纯属她和丈夫的个人秘密,不便给我看,所以她抽掉了。在我看来,抽掉的恰恰是我最渴望得到的东西。

  2.从笔记时间和内容看,这不过是份容金珍的病中札记而已。

  是1966年6月中旬的一天,容金珍吃完早餐从小餐厅里出来,突然晕倒在大厅里,额头角碰在一张板凳的角上——角碰角——当场血流如注。送到医院检查后发现,他胃里的出血比额头上还多,这也是他为什么晕倒的原因。诊断结果,医生认为他胃病很严重,必须住院治疗。

  医院就是当初棋疯子住的医院,是701的内部医院,就在南院训练基地隔壁,医疗设备和医生水平不会比一个市立医院差,对治疗胃出血这种常见病是不在话下的,决不会出现像棋疯子这种医疗事故。问题是虽然它为内部医院,但从它地处南院这一点上,你便可想见,其机密程度是无法与北院相比的。打个不恰当的比喻,北院和南院的关系有点像主人和仆人的关系,仆人忙的都是主人的事情,但主人在忙什么,仆人是无权知道的,即便偶尔获悉一点皮毛,也是不得外传的。严格说,容金珍在此连身份都是不能公开的,不过这点现已很难做到,因为他是名人,人们早已从正常或非正常渠道认识他,了解他显贵的地位和身份。当然,身份公开就公开了,退一步说大家都是自己人,公开也没什么大所谓的。但是,工作上的事情,业务上的东西,是绝不能在此滴漏一星半点。

  现在我们都知道,容金珍总是随身带着笔记本的,当时由于情况急——血流如注,他本人又人事不省,笔记本于是被稀里糊涂地一同送进了医院。这事实上是绝不允许的,而他的保密员尽管及时得知他已住院(出了北院),却没有马上敏感地赶来医院收缴笔记本,直到当天晚上还是容金珍自己主动上交的。后来保卫部门的人得知此事后,没什么犹豫就给保密员记了过,撤了职,安排了新的保密员,那就是小翟。从笔记本上看,这应该是容金珍有此笔记本后三四天,也就是他入院第四五天的事。

  此笔记本当然不是那笔记本!

  事实上,容金珍在主动上交那笔记本的同时,没忘记要求领取一本新笔记本,因为他太知道自己有什么习惯——就是随时记笔记的习惯。这是他生活的一种方式,可以说自小黎黎把沃特牌钢笔送给他后,他就养成了这习惯,哪怕是在病中,习惯还是习惯,改不了的。当然,凭他当时置身的环境,他不可能在此笔记本中记录涉及工作方面的东西,这也是此笔记本之所以能流落在外的原因。依我看,这笔记本中不过是记了些他住院期间的一些日常随想而已。

  3.笔记本中出现的人称是混乱的。

  笔记本中经常出现的人称是你,其次是他,再次是她。我感觉,这些人称缺乏明确的针对性,没有指向某个特定的人,用语言学家的话说,语言的所指功能混乱。比如说你,有时候好像是指他自己,有时候好像是希伊斯,或者小黎黎,或者老夫人,或者容先生,有时候又仿佛变成小翟,或者棋疯子,或者基督上帝,甚至还可能是一棵树,或者一只狗,反正很复杂的,恐怕连他本人都难以一一区分,对我们来说简直就是乱套的,所以理解时也只能想当然。我为什么认为本篇读者是可看可不看的,就是因为这个:我们无法特定、明确地去理解其言其义,只能凭感觉,想当然。既然如此,不看也罢,无所谓。如果要看,下面就是——编号是我加的,原文中有些英文词句这里已作翻译—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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